绵阳企业进行境外投资备案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企业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在国内无违法记录,资信良好。企业自身在资金、人员、技术和管理上需具有跨国公司的比较优势。对于成立年限,建议企业成立满一年以上。企业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回报率好高于5%,资产负债率好低于78%,越低越好。股东背景、资金来源必须真实、合法,能够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
绵阳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流程
绵阳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流程如下:填写《境外投资备案表》,加盖印章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上海商委备案。领取证书,并到发改委备案(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接着,申请境外投资电子钥匙(国富安),之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在商务厅备案时,企业提交电子材料和纸质文件,商务部进行初步审核,若不通过则需要将缺少的材料补齐,再重新按第1 步来进行提交;如果通过则由商务部或地方主管部门进行受理;有关部门受理后,会在 3个工作日内通知是否审核通过,若受理通过即可以领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若没有通过则不能予以备案。在发改委备案时,需要进行境外投资申请表(网上登记)、提交自贸区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贸区公司股东决定原件、外国公司的注册资料及翻译件加盖骑缝章和翻译公司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如果多个中方合作项目(如共同新设)需提供双方协议等流程。
绵阳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变更情形
如果境外投资项目的内容发生变化,绵阳企业需要申请变更。根据相关法规,已核准、备案的境外投资项目,如果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投资主体应当在有关情形发生前向出具该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的机关提出变更申请:投资主体增加或减少;投资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内容和规模发生重大变化;中方投资额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原核准、备案金额的20%,或中方投资额变化 1 亿美元及以上;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有关内容进行重大调整的其他情形。